外贸中常用的两种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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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有客户咨询形式发票与商业发票的区别,这里和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这两种发票用途及注意点。瀚而普-国际贸易代理 一、形式发票 形式发票又叫预示发票(P/I)。卖方凭此预先让卖方知晓如果双方将来以某数量成交之后,卖方要开给买方的商业发票大致的形式及内容。是一种试算性质的货运清单。 也可以说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是卖方应买方的要求,将拟报价出售货物的名称、规格、单价等开立一种非正式的发票,以供买方作为申请进口许可证或申请外汇额度的证件, 也作为买方向银行申请向卖方支付货款,开立信用证等的依据。 1.主要作用如下: 1) 作为数量化的报价。 2) 作为销售确认。 3) 让买方凭以申请: 形式发票不是一种正式发票,不能用于托收和议付,它所列的单价等,也仅仅是进口商根据当时情况所作的估计,对双方都无最终的约束力,所以说形式发票只是一种估价单,正式成交还要另外重新缮制商业发票。 形式发票与商业发票关系密切,信用证在货物描述后面常有“按照某月某日之形式发票”等条款,对此援引,只要在商业发票上打明“AS PER PROFORMA INVOICE NO…DATED…”即可。假如来证附有形式发票,则形式发票构成信用证的组成部分,制单时要按形式发票内容全部打上。 2.形式发票最主要的要列清楚以下几个要约: 1) 货物品名 2) 数量 3) 成交价格方式,是FOB、 CFR、还是CIF等,这一点很重要!关系到费用及风险分担的问题. 4) 装运期 5) 运输方式 6) 付款方式 7) 贵公司的详细的银行资料 以上所列的几点只是一些基本要约,因和国外客户是很少签正式出口合同的,形式发票往往就起着约定合同基本内容以实现交易的作用,所以还须将可能产生分歧的条款一一详列清楚,要买方签回确认,以后真正执行合同时便可以此为依据了!如果是做信用证,信用证上的条款便应与形式发票上的一致! 二、商业发票 1.商业发票的内容一般包括: 1) 商业发票须载明“发票”(INVOICE)字样; 2) 发票编号和签发日期(NUMBER AND DATE OF ISSUE); 3) 合同或定单号码(CONTRACT NUMBER OR ORDER NUMBER); 4) 收货人名址(CONSIGNEE’S NAME AND ADDRESS); 5) 出口商名址(EXPORTER’S NAME AND ADDRESS); 6) 装运工具及起讫地点(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7) 商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毛重、净重)等(COMMODITY,SPECIFICATIONS,QUANTITY,GROSS WEIGHT,NET WEIGHT ETC)。 8) 包装及尺码(PACKING AND MEASUREMENT); 9) 唛头及件数(MARKS AND NUMBERS); 10) 价格及价格条件(UNIT PRICE AND PRICE TERM); 11) 总金额(TOTAL AMOUNT); 12) 出票人签字(SIGNATURE OF MAKER)等。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发票的内容要求应与信用证规定条款相符,还应列明信用证的开证行名称和信用证号码。在有佣金折扣的交易中,还应在发票的总值中列明扣除佣金或折扣的若干百分比。发票须有出口商正式签字方为有效。 2.商业发票的作用有以下几方面: 1) 便于进、出口商核对已发货物是否符合合同或信用证规定; 2) 作为进口方和出口方记账的依据; 3) 在出口地和进口地作为报关、清关及纳税的凭据; 4) 在不用汇票的情况下,可代替汇票作为付款依据; 5) 凭光票付款时,通常用以确定有关交易的细节; 6) 是整套出口单据的中心及其填制和审核的依据; 7) 可作为索赔、理赔的凭据。 上海瀚而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进出口贸易为一体的综合性的外贸公司。可提供一站式服务,集海外运输,国际清关,国内清关,国内运输,国内仓储为一体。 我们的宗旨是一切为了客户。我司在国内的各个港口都具备第一时间报关通关优势,只要有口岸就有我们的服务。找到我们就找到了便捷和放心。竭诚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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